本篇想要來聊聊,在2022年上半年結束前,因緣之下,我打通了我心裡的任督二脈,在「如何快樂」這個議題上,有更深一層的體悟。
要聊快樂之前,其實我覺得從「不快樂」先來談會更快,我們人類因為過去生存機制的關係,更容易記得不快樂的事情。
大部分的人會認為,我不快樂的原因,最主要的就是因為我的需求沒有被滿足。
例如:我的錢不夠,我沒有受到應有的尊重,所以我不快樂。
那麼如果這樣,只要我們滿足這些需求,我們就會快樂了嗎?
我的體驗是,這非常矛盾,首先,這些需求可能不是你內心真正的需求,最經典的例子就是錢,覺得錢不夠可以是客觀事實,但更多時候都是主觀體驗
例如年收入100萬,跟年收入300萬的人,他們的錢差了三倍,不過可能年收入100萬的人已經覺得夠過日子,
而年收入300萬的人,可能得很多小孩、奉養父母、做生意等所以他心情很焦慮,錢就是不夠。
另外一種,則是有些人明明客觀上來看,衣食無虞,照理來說,慾望都被滿足了才是,但,你仍能發現這裡面仍然有不快樂的人。
我很喜歡的一位實境秀「波登不設限」主持人安東尼波登,他明明已經是非常有名有聲望的公眾人物,他做自己想做的工作、金錢俱足、到處旅行、擁有許多朋友以及家人,照理來說,這些慾望都被滿足了,但他在2018年仍因為憂鬱症選擇自殺。
這就表示,物質慾望的滿足,無法真正的讓活得快樂。
而換個角度來說說,我們都認同,若是某些特定需求被滿足了,絕對可以達到快樂。
例如:被尊重、被愛、被聆聽等等需求,如果是這一類的需求,我們絕對會覺得感到安心,並且從中感受到一種平靜,而這種感受,就是快樂。
但更深一層來講,如果我們因為必須達到某些條件才能快樂,那我們有可能不需要任何條件就快樂嗎?
小孩子的時候,我們不由自主的快樂,沒有平板沒有錢,但只要兩顆小石頭,我們就能玩的非常開心與快樂了。
年紀越來越長的時候,因為求學經驗或者是社會經驗的關係,我們被教育一定要去爭取到某些成就,或者有房有車,我們才能快樂起來。
這個因為隨著成長過程反而導致的劇烈落差,理論上,我們會說是因為小孩子無需負擔太多責任,但真的是這樣嗎?
很多的尼特族,他們在客觀上也沒有承擔責任,但是他們大多數都是仰賴父母鼻息,而且大體上也活得不快樂,故此,承擔責任絕對不是造成我們不快樂的緣由。
但是,用你的大腦去思考,無論是什麼樣的條件,都不會讓「每一個人」都快樂,因為每個人的經驗和天性不同,每個人想要的都不一樣,那麼從「達成某種特殊條件才能快樂」這個因子,它就變得很難去收束統一。
那如果,轉換一種方向思考,如果我們過去的想法是「必須要達到某些條件,我們才會快樂」。或許可以考慮改成「就算不需要這些條件,我們也會快樂」。
上面這個理論,其實有幾位很重要的實踐者,而我在這裡分享這位存在主義中,有著重要地位心理學家「維克多弗蘭克」。
弗蘭克因為是猶太人,在二戰期間被德國納粹抓去集中營,在那裡,他失去了一切,家產、自由,甚至他的家人都死了。
而在這個過程中,他的環境是充斥折無限的痛苦,周圍的人一個一個死去,被毒氣侵害身體,沒有乾淨的水源或者充足的食物,他的外在環境糟透了。
但他在這段過程中,他用親身體驗:
他的自由意志,是德國納粹唯一無法從他身上奪走的,所以,他用他的意志選擇要快樂,並且最終活了下來。
並把這個概念化為他一生中最重要的著作「活出意義來」。
我自己總結出來的結論是:
「縱然在任何極端的環境中,只要自已選擇思想,我就能永遠維持在快樂裡」。
這就是負起一切責任,選擇自己的思想,此時,縱然環境是極端的痛苦,你也會重獲自由。
但是這個問題只有到這裡是不夠的,在我的經驗中,這種「選擇思想」的念頭,很容易被扭曲成「遷就」、「忍耐」、「失去自己」等等的各種念頭。
當有這種情緒出來的時候,事實上就表示有問題,難道這種「選擇思想論」,是一個不接地氣的空殼理論嗎?
我的想法是:
選擇思想論這個概念不夠完整,除了「選擇思想」之外,我們得加上一個但書,那就是:「我可以為自己做些什麼」
「我可以為自己做些什麼」,這個概念有分兩種,一種,是「我行動以改變環境」,一種是「我改變自己以適應環境」,
而事實上人類很容易陷入「如何改變環境」這個迴圈,因為人類的歷史,都是在改變環境居
多,。反而比較沒有「改變自己」這個選項,
另一方面,我們討論到改變自己,絕對也不是在講委曲求全,我們在講的是在一定範圍內,改變自己,而那一定是要自己體驗後,才知道那個範圍是多少。
那麼我們到底要如何知道,我們得改變到多少才行呢?
那如果環境真的都改變不了,我怎麼改變都無法改變環境,我不就絕望了嗎?
我自己想了一個覺得還蠻貼切且符合極端的例子。
我們假設:
一棵仙人掌現在被主人放在一個陰暗的角落,而陽光則是在西南方,但仙人掌就是沒有被放在那個充滿陽光的西南方。
仙人掌可以做什麼?
罵主人說喂,快把我放到西南方嗎?
或者,用自己的根移動,快點跑到到西南方?
答案是都沒辦法,因為植物不能說話,而植物也無法移動。
所以他可以做的事,就是用他的身體感應到陽光所在,然後開始伸長,直到他的某個枝幹,碰到了西南方,這樣他就獲得陽光了。
當然,為了獲得陽光,他的身軀就會長的非常扭曲,別人看他,會覺得很醜,歪斜的狀態,可能有很多的批評,覺得怎麼這麼醜。
但這就是我這裡提到的,改變自已的範圍:
「我改變我的型態,卻不能改變我就是需要陽光的這個質地。」
我覺得這是我目前覺得最貼切,也是我覺得最能夠解釋的這種「改變」,我們會長的很奇怪,跟別人不同,甚至格格不入,被別人嘲笑批評,但我的質地沒有變。
我不會從植物變成動物,我也不會從喜歡陽光變成不喜歡,我沒辦法移動,我沒辦法罵人,但我還是可以試著伸長我的身軀,讓我自己碰到陽光。
過程當中,可能植物撐不到長到陽光下就死了,我們客觀者來看,或許會覺得這植物真倒霉,好不值得。
但我們可以想像,但至少植物的心智活動,焦點會放在「我如何好好活著」而不是放在「靠北我為什麼沒有在西南方」,不是環境讓我們痛苦,而是我們自己讓自己痛苦。
結論來說,快樂的取得就是這麼簡單,也就是「選擇快樂的思想,並為此行動,這樣一來縱然沒有外界的條件,你也會快樂」。
這些行動可以是:
人類很幸運,因為有改變環境的能力,但終究有無法改變的事情,所以仍然得了解到,那些改變不了的,我們勢必得放下,從自身做起的行動,會更快。
如果你看到這邊,覺得很生氣,或者覺得我在講垃圾話,我會恭喜你,你在我3年前探索自己時,走到的那段歷程,所以如果你願意持續聽下去,有一天你會走到快樂那裡的。
如果你覺得我講的有一點點道理,那麼我也會恭喜你,你真的找到了快樂的秘訣,就這樣持續的快樂下去吧。